改革重点:
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 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明晰产权
资料图
经营权无偿有期限使用、清理规范经营关系是这次改革的重点。
为实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驾驶员收入,并促进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更合理。自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停止收取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据前期初步统计,全市将一次性退还2600余辆出租汽车近1亿元的有偿使用金。经营权实行有期限管理,每期6年。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优先再配置给服务质量优良的经营者。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或协议约定收回经营权。
改革中,为妥善处理出租汽车经营权属不清、利益纠纷不断等问题,明确了2015年1月31日前申报登记为挂靠、买断、半买断经营关系的车辆,经企业与实际出资人共同申请,按照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和车辆购置款实际出资原则,将经营权和车辆产权由企业变更登记为实际出资人。为加快出租汽车企业清理规范经营关系,还明确了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