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民是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成长起来的消费主力军,也是金融服务的重要群体。但与此同时,仍有不法分子将新市民作为实施诈骗的对象。
小苏大学毕业后选择回当地一家企业就职,家人决定在附近小区购买一套商品公寓让其居住。在签订贷款购房协议过程中,房产销售在提交小苏信息审核后发现有逾期记录,征信不符合贷款要求。随后房产销售告知最近微信圈有发送“修复”人民银行征信报告逾期记录的宣传,急于签订购房的贷款协议的小苏便约见了可以修复预期记录的的小刘,并支付了修复款项。
多日后,小苏前去查询其征信报告发现逾期记录并未消除,随后向小刘追讨资金多次无果后意识到自己被骗,方想起报警处理。
上述案例中,小苏因急于贷款购房未核实小刘的身份,轻信虚假广告消息,导致支付的手续费款项无法追回,最终财产受到损失。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如信息主体认为自身合法权益被侵害的,可以向所在地人民银行进行投诉。(文/梁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