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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买了车险 交通事故人伤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全赔吗

发布时间:2022-07-11 11:31:08  |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   作者:姑苏  |   责任编辑:DH010
2020年9月19日,机动车险进行了第四次费改,此次费改后商业险增加了《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机动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涉及到人伤医疗费用赔偿问题,保险公司全赔吗?大部分车主及伤者并不清楚约10%-40%自费部分保险公司是不赔付的。机动车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的特别约定里均明确“经保险双方约定,凡涉及车险人伤的医疗费用赔付统一按伤者就诊机构所在地(指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简而言之就是交通事故的人伤医疗费用要在伤者就诊所在地的医保报销范围内赔偿。如何减少甚至避免车主及伤者在人伤理赔中医疗费用需要承担自费医疗费用问题呢?

  2020年9月19日,机动车险进行了第四次费改,此次费改后商业险增加了《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或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的机动车,可投保该附加险。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过程中,发生主险保险事故,对于被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应对第三者或车上人员承担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对超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同类医疗费用标准的部分负责赔偿。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由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医院或药品经营许可的药店出具的、足以证明各项费用赔偿金额的相关单据。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承担的责任,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

  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温馨提醒广大车主朋友在投保商业险时可根据自身需要投保该附加险,并与保险公司约定赔偿限额,增加多一份保障。(姑苏 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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