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关于私家车远离 “非法营运”的风险提示

2022-06-30 17:09:23| 来源:中国网•东海资讯|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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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中国网·美丽江苏讯 随着科技发展及网络智能应用的广泛普及,我国的网约车市场发展迅猛,网约车的使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且大有供不应求的趋势。网约车产业的快速扩张,但其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乘坐网约车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事件频出,小编在此提醒广大私家车主警惕以下风险。

  “非法营运”发生事故 不属于保险责任

  私家车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合法营运车辆使用性质为“营运”,私家车从事网约车属于改变车辆使用性质的行为,且从事营运活动其驾驶频度、驾驶时长等难以控制导致其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责任免除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私家车“非法营运”存在安全隐患

  合法的营运行业,驾驶员受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营运资格证,且已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其驾驶员在安全驾驶、事故急救、操作规范等方面未接受过正规培训,发生交通事故难以有效处理,如发生事故乘客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私家车“非法营运”涉嫌违法

  非法营运是指没有依法取得营运权而实施了营运行为,即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非法营运行为一经查实,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姑苏 平安产险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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