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重庆讯(彭春生 李进 记者刘文新)重庆开州区消费者徐先生去年购车时缴纳了2000元押金,贷款还清后按约定索要押金时遭到拒绝,经当地工商所调解,汽车经销商日前将押金退还给了徐先生。
徐先生去年4月初在开州区鸿耀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按揭购买了一辆品牌轿车。合同约定徐先生缴纳的2000元押金,在贷款还清之后全额退还给徐先生。今年1月,徐先生还清了贷款,要求该汽车商贸公司将押金退还给他。但该汽车商贸公司以徐先生没有继续在其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为由,拒绝退还押金。徐先生无奈之下向重庆市工商局开州区分局汉丰工商所进行投诉。
经多次调解,该汽车商贸公司近日将2000元押金退还给了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