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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5宗行政处罚案 海润光伏四高管违规被罚并被禁入市场

发布时间:2017-02-20 09:36:23  |   来源:法制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DH011
    法制网讯记者周芬棉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3宗内幕交易案,1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    内幕交易一直

    法制网讯 记者周芬棉 近日,证监会依法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3宗内幕交易案,1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案。

    内幕交易一直是市场高发案件,此次也不例外。据介绍,这3宗案件分别为:一是满某某系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莫股份)拟收购胜利油田康贝油气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等事项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高伟是满某某儿子的岳父,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高伟与满某某存在通讯联络,高伟使用本人账户买入“宝莫股份”22000股,获利约4.4万元。山东证监局决定没收高伟违法所得约4.4万元,并处以约4.4万元罚款。

    二是蔡哲民内幕交易山东路桥案,《法制日报》今日第六版《国信证券员工泄密山东路桥重大事件 老同学内幕交易被罚没2000万》已作报道。

    三是四位公司高管知悉内幕信息违法从事内幕交易案。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润光伏)高级管理人员,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简称九润管业)是海润光伏第二大股东,其实际控制人任向东亦为海润光伏高级管理人员。上述4人为海润光伏2014年度业绩预亏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杨怀进减持“海润光伏”250万股,周宜可减持“海润光伏”54万股,张永欣减持“海润光伏”78.40万股,任向东减持“海润光伏”1240.62万股。经查,4人未能实现避损,没有违法所得。九润管业减持“海润光伏”15719.78万股,减持过程中还利用他人账户进行“过桥”减持,避损6194.07万元。证监会决定对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任向东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九润管业违法所得6194.07万元,并处以6194.07万元罚款;对九润管业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任向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任向东、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分别采取3年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1宗信息披露违法及限制期内交易股票案中,自然人阎克伟控制使用“阎克伟”、“于某新”账户连续交易“易世达”股票,首次超过公司总股本5%未依法披露,之后又继续买入。福建证监局对其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

    证监会通报的另一起是,上海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其公司网站,编造、传播《国内主要镍生产商计划本周五举行专题会议》、《打击市场恶意做空,维护市场秩序》的虚假信息,被证监会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陆敏宏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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