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7日讯 6月27日,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发布皖银监罚决字〔201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徽商银行合肥分行贷款资金监管不严,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资料显示,徽商银行合肥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夏敏,2015年11月2日,徽商银行合肥分行下辖花园街支行、蜀山支行贷款资金监管不严,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被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罚款人民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