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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中介机构遭稽查原委:牵涉多起“造假”项目

发布时间:2016-06-21 13:32:33  |   来源:中国台湾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盛阳
欣泰电气IPO“造假门”牵扯出多家中介机构,除了保荐机构兴业证券20个IPO项目或面临暂停受理之外,投行人士人人自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欣泰

  欣泰电气IPO“造假门”牵扯出多家中介机构,除了保荐机构兴业证券20个IPO项目或面临暂停受理之外,投行人士人人自危。而这或许只是冰山一角,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也是草木皆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是欣泰电气的财务审计机构,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证监会此前稽查6家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公司的个中原委或将浮出水面。

  这一轮IPO稽查风暴早有端倪,今年5月13日,证监会决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六家中介机构启动立案调查的行政执法程序。

  调查结果尚未公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受调查的会计所或涉及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项目。其中,北京兴华会计事务所是欣泰电气的财务审计机构,而瑞华会计事务所则是辽宁振隆的财务审计机构。辽宁振隆今年1月被曝IPO财务造假,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是自去年开始的IPO抽查核查以来首家被发现财务造假的公司。

  据Wind统计,上述接受调查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涉及的IPO项目多达133家。其中兴华10家,大华45家,瑞华78家。在Wind公布的审计机构排行中,2015年瑞华排名第一,共有198个IPO项目;兴华排名第四,105个IPO项目;大华当年并无IPO项目。

  倘若IPO企业财务造假确凿,中介结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即业内所说的“连坐制度”。

  2013年底公布的《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表述,发行人、中介机构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被稽查立案的,暂停受理相关中介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查证属实的,自确认之日起36个月内不再受理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并依法追究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责任。

  而事实上,上海一名资深投行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记者解释,会计师事务所也属于中介结构,但是暂停受理的是券商和律师,不会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后者影响太大了,上市公司年报可能都出不来了。”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证监会在2013年8月的新闻发布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因在审IPO项目问题被立案稽查,该如何处理给出了回答,“对被立案调查的保荐机构采取暂不受理其推荐项目的措施,是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0条规定办理的。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设置对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期间不受理其文件的制度安排。”

[责任编辑: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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