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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实施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

发布时间:2016-06-14 16:42:10  |   来源:视界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盛阳
为了进一步保障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被处以提高缴存比例的处罚。

新华社杭州6月14日专电(记者岳德亮)为了进一步保障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拖欠工资的企业将被处以提高缴存比例的处罚。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出的《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全省要全面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对3年内未发生严重工资拖欠行为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同时,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工程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并进一步加强过程结算,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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