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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部门联合严惩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老赖”将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6-01-27 17:38:49  |   来源:人民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徐忠彪
  为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江西在2015年12月4日正式启用“江西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滚动曝光7.8万余名“老赖”,被曝光者的姓

  为进一步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江西在2015年12月4日正式启用“江西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滚动曝光7.8万余名“老赖”,被曝光者的姓名、照片、住址、失信情形等信息在平台上一目了然。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不少俗称为“老赖”的失信被执行人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打击老赖行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 44家单位于1月20日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将面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

   44部门联手进行失信惩戒

  人民法院“执行难”是个老问题,据统计,近几年,全国法院每年新收执行案件300多万件,其中70%以上的案件存在财产债务人不主动履行,并恶意逃避执行或者暴力对抗执行等现象。

  “信用惩戒机制严重缺位,失信成本过低,这种行为对其他市场主体形成负面示范效应,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现象越发普遍和严重。”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

  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需要全社会的支持,此次《备忘录》有44个部门联手进行失信惩戒,惩戒措施达55项,惩戒部门和措施之多在联合惩戒历史上也属少见。在信用信息共享基础上,原来由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实施惩戒,现在变为由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对失信当事人共同实施惩戒。惩戒对象既包括失信的自然人,也包括失信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

  据介绍,联合惩戒范围涉及金融机构审批、民商事交易安全、食品药品经营、安全生产、政府优惠性补贴、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法定代表人任职、工作人员招录、文明单位参评、旅游、度假、限制出境及定罪处罚等30多个重点领域。

  “老赖”到底有多少?

  截至2015年12月底,最高法院已向社会公众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308.02万例。据悉,2013年,最高法院正式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并积极参与国家发改委牵头的“信用中国”网站建设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主动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那么,这308.02万例失信被执行人到底是哪些人?江必新介绍,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具体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执行人:(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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