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种类前五名
在商品和服务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日用商品类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71.11%。
投诉性质前五名
从投诉性质看,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和虚假宣传问题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87.76%。质量问题投诉仍以1139件居首位,占到投诉总量的52.22%,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
10日从天津市消协获悉,天津市消协对2015年全市消协系统受理投诉和咨询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共接待消费者咨询8894人次,受理投诉2181件,调解办结2024件,办结率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1万余元,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4万余元。
在商品和服务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交通工具类、服装鞋帽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日用商品类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71.11%。从投诉性质看,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价格和虚假宣传问题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87.76%。质量问题投诉仍以1139件居首位,占到投诉总量的52.22%,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与2014年度比较,质量问题投诉仍超过投诉总量比重的一半以上,售后服务投诉数量有明显上升。
问题手机拒绝换货
2015年3月28日,消费者冯先生在中国移动领先经销处购买一台价值969元的“红米NOTE”手机,使用至第12天,手机出现接听中突然断线、来电无法接通等故障。于是消费者向销售商提出更换新机的要求,销售商再三推托,并以手机外观有划痕为由拒绝换货。消协受理该投诉后,帮助消费者联系将手机送至小米品牌授权维修站鉴定,证实手机主板确有质量问题。最终,销售商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同规格的新手机。
家电类投诉主要问题有:1.销售人员夸大宣传产品性能和功效,误导消费者。2.维修中多次反复维修、不及时提供配件,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3.履行“三包”义务避重就轻,一些企业仍存在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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