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城新贷”财政贴息项目入库工作启动

2024-05-23 15:08:03| 来源:江苏省财政厅|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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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江苏省“城新贷”财政贴息工作顺利开展,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江苏省“城新贷”财政贴息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为推进江苏省“城新贷”财政贴息工作顺利开展,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江苏省“城新贷”财政贴息项目储备库的通知》(苏建计〔2024〕74号),启动2024年首批“城新贷”财政贴息项目入库工作,加快支持我省城市更新和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一、规范入库条件,明确材料清单

  全省“城新贷”财政贴息储备项目范围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住宅宜居改善工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低效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城市数字化提升工程五大领域,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对照储备项目入库材料清单,按设备更新和建设工程两类准备入库材料。入库项目不得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二、优化组织流程,畅通入库渠道

  按照“免申即享、直达快享”的原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归属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的组织下,在线进行项目登记并填报项目贷款需求,将符合条件、需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入库。入库项目清单将推送给合作银行。

  首批项目入库工作将于2024年5月30日截止,储备项目库原则上每季度滚动更新一次。2024年“城新贷”贴息贷款总规模不超过400亿元,先贷先得,额度用完即止。

  三、突出审核要求,压实各方责任

  项目实施单位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存在假项目、假发票、假报告、联合社会中介机构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票否决,3年内不能申报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通知》要求,各市、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拟入库项目真实性把关,重点审查实施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财政部门重点审查拟入库项目是否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责任编辑:DH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