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凯伦股份遭通报批评

2023-11-08 10:14:32| 来源:人民网| 分享到: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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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晚,凯伦股份披露,因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交易所做出对凯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10月31日晚,凯伦股份披露,因公司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交易所做出对凯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据悉,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凯伦控股累计占用发生金额(不含利息)4.87亿元,其中,2021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1.65亿元,2022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1.54亿元,2023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1.82亿元。截至2022年年报披露日,凯伦股份已收回全部资金及利息。

  凯伦股份称,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主要是由于控股股东面临自身债务到期以及资金周转等巨大压力,加之控股股东、实控人规范意识不足,公司相关经办人员风险意识与法律意识淡薄,顺从控股股东、实控人的意图,未能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公司在付款制度中关于防止大股东资金占用风险有待完善之处,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违规事项发生。

  10月3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凯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凯伦控股滥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凯伦股份实控人、董事长钱林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授意其控制的控股股东长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凯伦股份总经理李忠人、财务总监季歆宇、常务副总经理张勇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因此,交易所决定对凯伦股份、凯伦控股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凯伦股份实控人、董事长钱林弟,总经理李忠人、财务总监季歆宇、常务副总经理张勇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9月22日中国证监会也曾向凯伦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凯伦控股下发《立案告知书》。因上市公司和凯伦控股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和凯伦控股立案。

  凯伦股份称,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和凯伦控股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梅日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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