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6月份,接到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江苏新蕾麦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对执行农业用电价格的请示后,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省、泰州市有关政策规定,第一时间赴企业指导,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兴化供电公司开展现场核查。核查工作中,农业农村以及粮食部门分析研判企业生产品归属类别以及初加工生产的分界点,供电公司确定各类生产设备的额定功率。经会商会审,最终确定农产品初加工比例,并现场向企业负责人进行说明。
经现场核查、多方会商、沟通请示后,9月1日,泰州市发展改革委函至国网泰州供电公司,确认五得利集团兴化面粉有限公司、江苏新蕾麦芽有限公司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比例。经初步测算,两企业合计每年节省电费成本650-700万左右,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文/王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