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时媒体的报道,在庭审中,陈怡多次为江杰辩白,称江杰对公司“长险短做”的业务并不知情,直到2013年6月,在无法隐瞒的情况下,江杰才知道公司销售虚假保险理财产品的事情。泛鑫公司给予江杰100万元年薪,是希望他将公司拉上正轨,并能引入风投。她强调一起出逃也是自己提出,江杰本身有家庭。
3000余人被骗损失8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昨日一审判决,陈怡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江杰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八亿余元,不足部分责令退赔;扣押、查封在案的赃款、赃物等依法处置后予以发还,相关数额折抵上述违法所得。
昨日,上海一中院经审理认为,陈怡、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
据了解,法院宣判后,陈怡、江杰未当庭提起上诉。
据悉,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陈怡、江杰先后以泛鑫公司、永力公司、中海盛邦公司名义,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沪、浙分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沪、浙分公司等签订了《保险代理协议》,并在沪、浙两地招聘了400余名保险代理人组成销售团队。
随后,由代理人或通过银行员工在沪、浙等地向4400多人推销上述虚假的保险理财产品计人民币13亿余元,并利用上述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取资金10亿余元。至案发,共造成3000余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
暴露保险中介业务内控漏洞
一位保险中介人士认为,诈骗金额如此巨大,对保险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影响,这个判决合法合理。保险学者庹国柱认为,这个事件比较恶劣,监管部门、保险公司、中介机构和消费者等各个方面都要吸取教训。
上海泛鑫案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目前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及保险公司在中介业务上的内控漏洞,同时也敲响了监管对于保险中介业务的风控警钟。
为此,事发后保监会下发紧急内部通知,要求对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在去年4月召开的“全国保险中介监管暨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全面清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回放
美女老板构造保险“旁氏骗局”
在2014年7月10日的首次开庭中,泛鑫案件涉及的集资诈骗细节浮出水面。业内认为,泛鑫陈怡“长险短做”的手法,实际上是一种“庞氏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