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中国网·美丽泰州讯 (刘芹) 泰州市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再次扩容!据悉,《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政策建立了与低保标准相衔接的困境儿童生活费补贴机制,明确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4倍。
新政策有何亮点?
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4倍
“《办法》是我市继2015年《泰州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意见》施行后,对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再次扩容。” 泰州市民政局局长封新华介绍,《办法》强化“主动发现”“监护保护”“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重病重残儿童保障”和“低收入家庭儿童保障”等,突出部门联合、定期排查、动态管理,有较强的导向性和可操作性。
在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新政策建立与低保标准相衔接的困境儿童生活费补贴机制,散居孤儿保障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2.4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残儿童和低保家庭非重病重残儿童分别按照散居孤儿补贴标准的100%、60%、50%发放基本生活费;低收入家庭非重病重残儿童按照低保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费。
困境儿童年满18周岁后仍然就读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至毕业为止。
将困境儿童保障由“保生活”拓展为“保发展”,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心理抚慰、精神关爱等专业服务,努力培养儿童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建立一名困境儿童由一名儿童主任、一名专业社工、一名教师妈妈、一名法援律师、一名签约医生、一名志愿者组成的“六个一”成长护航小组对口负责的机制,跟踪开展成长关爱服务,帮助链接有效资源。
医疗教育保障
困境儿童先诊疗后结算
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新政策分类落实困境儿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政策和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政策。加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明天计划”、“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市牵手困境儿童福彩慈善保险”项目资助的有效衔接,实施综合保障,梯次减轻费用负担。困境儿童在县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结算。
在教育保障方面,新政策明确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的困境儿童全面纳入国家、省、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相应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和教育帮扶体系,落实学费减免、入学生活补助、助学金等政策,切实保障困境儿童享受教育权。
充分发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牵手贫困学子”福彩·慈善助学等公益助学项目作用,对年满18周岁仍在校就读的困境儿童实施跟踪帮扶。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困境残疾儿童,可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独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到学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提供送教上门。
在康复救助服务方面,新政策明确,对于有康复训练适应指征的0—15周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服务。康复救助内容包括为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儿童和肢体残疾儿童配备矫治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