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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底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09-10 09:32:01  |   来源:新华日报  |   作者:赵伟莉  |   责任编辑:许蓉
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按要求,到今年底,江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

  9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按要求,到今年底,江苏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市、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在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逐步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一种监管方式,意思是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现有的监管形式跟不上新业态的发展了,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俊胜说,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放管服”不断向纵深发展,市场主体获得快速增长,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有各类市场主体981.99万户,其中企业333.99万户,居全国第二。

  在不断增长的市场主体中,各类新业态层出不穷,部分领域风险也随之暴露。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套更为完善的市场监管机制。“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由于生产经营涉及的部门较多,以前会面临着不同部门的检查,给企业造成了负担。”王俊胜说,为给企业减负,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就需要各职能部门从工作机制上进行协同配合。

  他认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利于解决执法随意、执法不公的问题,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还有利于解决频繁检查的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也有助于解决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提高监管效率。“通过小概率抽查产生大范围震慑,对守法守信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他说,希望能够提升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实施办法》提出,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是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基础工作平台,与省“互联网+监管”实时对接。目前,该平台的使用部门达3409个,交换市场主体信息2168.7万条,为实现单部门监管和多部门联合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按《实施办法》要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梳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并将监管实施细则公开。

  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说,目前省教育厅已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市场监管对象,接下来将进一步梳理日常监管清单,做好系统对接,建立“一单两库一计划一细则”和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服务平台建设,将有关数据导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立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她表示,还将结合省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年度的市场抽查计划,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以信用监管促企业守法

  今年4月19日,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定向抽取9类市场主体以及不定向随机抽取方式,共抽取113561户检查对象,在系统内率先启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不仅如此,目前该局已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6类72项,且与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环境类检测机构等领域开展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实施办法》,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王俊胜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既可以由一个部门牵头发起,其他相关部门参与开展,也可以针对某行业或者领域由多个部门共同发起,实施联合抽查。

  省应急管理厅执法监督局局长曹永荣说,各类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级实施。目前的计划检查中,将安全生产风险高的、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工业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列为重点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其他工业企业列为一般检查单位。“系统内已经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接下来,全省将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在全省落实到位。”他说。

  “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不仅仅是过程,更注重对结果的运用,强调数据归集共享的重要性,加大各部门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检查抽查结果等信息共享,强化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中的应用。抽查结果主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

  省发改委信用建设处处长程友华说,传统监管模式是对所有市场监管主体的平均用力,成本高、市场主体压力大。“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可贯穿于市场主体监管全过程,依据不同的信用状况实施分级分类评价。”他说,以大数据为基础,以信用评价为依据,可以实施精准监管,同时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和全社会的协同监管。(赵伟莉 洪 叶 华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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