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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三万元 金融许可证破损后遗失且不报告

发布时间:2019-05-21 17:24:14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作者:许竹  |   责任编辑:DH012
银保监会网站5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鞍银保监罚决〔2019〕1号)显示,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金融许可证破损后遗失且不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罚款三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5月21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鞍银保监罚决〔2019〕1号)显示,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金融许可证破损后遗失且不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十六条,被鞍山银保监分局罚款三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被罚款三万元 金融许可证破损后遗失且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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