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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冻结事项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 西藏发展一股东被深交所监管

发布时间:2018-08-20 10:32:29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赵心怡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81 号)。监管函显示,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近日,深交所网站公布了关于对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 81 号)。

  监管函显示,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28,099,562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65%)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5 月 22 日被司法轮候冻结。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未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前述股权冻结事项,导致上市公司直至 2018 年 8 月 1 日才对外披露相关情况。

  深交所指出,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2.3条、第 11.11.4 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1.6 条规定。对此,深交所希望该公司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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