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6月27日-2018年7月3日行政处罚公示 ,大一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柳营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通环车罚字[2018]第03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一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柳营分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通环车罚字[2018]第0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一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柳营分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