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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规对外担保等 雷蒙德和实控人、原财务负责人被警示

发布时间:2018-06-19 11:30:31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因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近日,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存在违规对外担保、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近日,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蒙德”)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原财务负责人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违规对外担保

  公告显示,2017 年 1 月 17 日,雷蒙德与深圳微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微金所)签订《担保合同》,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双聘向微金所借款 500 万元提供担保。雷蒙德未及时就上述对外担保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资金被违规占用

  2017 年,陈双聘与雷蒙德及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拆借,累计借方发生额 2218.27 万元,累计贷方发生额 1897.91 万元,期间产生资金占用 742.11 万元;陈双聘之女陈小关与雷蒙德及子公司发生资金往来主要为资金拆借、代付货款等,累计借方发生额 4179.26 万元,累计贷方发生额 5048.52 万元,期间产生资金占用 2005.91 万元。

  雷蒙德在上述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发生时均未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

  2017 年 1 月 17 日,陈双聘与微金所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陈双聘将其持有的雷蒙德 500 万股股票质押给微金所,该笔质押前陈双聘累计质押雷蒙德股份已超过总股本 5%。

  2017 年 7 月 5 日,陈双聘持有的雷蒙德120万股股票被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冻结,该笔司法冻结前陈双聘累计质押雷蒙德股份已超过总股本 5%。

  2017 年 8 月 4 日,陈双聘持有的雷蒙德500 万股股票质押给李俊男,该笔质押前陈双聘累计质押、冻结雷蒙德股份已超过总股本 5%。

  2017 年 12 月 1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冻结陈双聘持有的雷蒙德 2500 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 22.13%。上述股权质押、司法冻结时,雷蒙德均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雷蒙德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 决策程序且未及时披露、股权质押冻结未及时披露等行为,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第 4.1.1 条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 35 条、第 46 条的规定。

  陈双聘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对上述违规等负有主要责任。高艳斌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资金占用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雷蒙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陈双聘、高艳斌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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