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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被罚

发布时间:2018-06-14 13:36:50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行政处罚公示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近日,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行政处罚公示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被罚款5000元。

  通环车罚字[2018]第0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北京奥达分公司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行为进行处罚,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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