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了关于对中冶昌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简(市 )字 [2018]第020504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施工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的南郊农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及配套幼儿园项目(一标段),劳务分包施工单位中冶昌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已进场施工人员215人,施工现场仅设置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符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责令中冶昌盛(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限期3日内改正,处1000.00元的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