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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以外利益 农银人寿漳州中支收13万元罚单

发布时间:2018-06-12 17:08:17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6月11日,因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规行为,农银人寿漳州中支和时任个险部经理双双遭福建监管局处罚。

  6月11日,因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违规行为,农银人寿漳州中支和时任个险部经理双双遭福建监管局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经查,农银人寿漳州中支在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8月4日举办的3场产说会上,存在给予和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215622.5元。

  李明勇作为农银人寿漳州中支时任个险部经理,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福建监管局认为,农银人寿漳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农银人寿漳州中支处以13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李明勇予以警告,并处以4.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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