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苏保监罚〔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因部分理赔档案资料缺失被处罚。
决定书显示,紫金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部分理赔档案中无原始查勘资料、会议纪要、签报以及与农户的谈话记录等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赔款金额14万余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紫金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苏保监罚〔2018〕1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因部分理赔档案资料缺失被处罚。
决定书显示,紫金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部分理赔档案中无原始查勘资料、会议纪要、签报以及与农户的谈话记录等其他证明材料,涉及赔款金额14万余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紫金财险盐城中心支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