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02027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罚款1000元。
决定书显示,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的6001-1#住宅楼等16项(2016年世界月季洲际大会配套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未设置大模板存放区,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3.1条的规定;其次,4#楼北侧在坠落高度距基准面6米施工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2.1.7条的规定;最后,2#楼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引自分断路保护器下端,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DB11/945-2012第4.3.9条的规定。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北京市住建委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改正并处以罚金1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