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北京银监局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监罚决字〔2018〕2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龚俊,该分行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李昌军为直接责任人且违法对外提供担保。
北京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责令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二条、第八十九条,对责任人李昌军给予取消终身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