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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世猎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超浓缩洗衣液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4-24 13:26:0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北京盛世猎豹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超浓缩洗衣液被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京(顺)质监罚字〔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近日,北京盛世猎豹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的超浓缩洗衣液被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京(顺)质监罚字〔201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8年3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京质监转字[2018]第(G9)号。北京盛世猎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超浓缩洗衣液,在质检总局组织的2018年衣料用液体洗涤液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中,所抽样品经国家精细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项目中总活性物项目和规定污布的去污力项目不符合QB/T 1224-2012标准,依据《2018年第1季度衣料用液体洗涤剂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方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该批不合格的超浓缩洗衣液共生产160袋,销售160袋。成本价为3.575元/袋,出厂价为4元/袋。货值金额是640元。已全部销售。违法所得为68元。

  北京市顺义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认为,北京盛世猎豹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北京盛世猎豹科技有限公司停止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超浓缩洗衣液,处货值金额1倍(不含)以上二倍以下罚款650元,没收违法所得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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