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8年3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昌平西关商城因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罚款2.1万元。
国美电器北京昌平西关商城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被罚2.1万元
4月6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的2018年3月《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昌平西关商城因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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