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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宏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因违规使用零散民工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8-04-16 09:36:0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1400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林州市宏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零散民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京建法罚简( 市 )字 [2018]第1400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林州市宏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零散民工的行为进行处罚。

  经查明,林州市宏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在E-08地块地下车库等2项(丽泽商务区E-08、E-09地块商业金融项目)中,违反规定使用两名零散民工,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的规定。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地建筑企业来京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北京市住建委责令其停止使用且在7日内清退零散民工,并按照每使用一人罚款500元的标准罚款林州市宏诚建设劳务有限公司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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