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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佳商业实控人违规占用资金 遭股转系统警示

发布时间:2018-01-24 13:13:50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关于对湖南科佳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1722号)。

  1月23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关于对湖南科佳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1722号)。

  文件显示,经查明,湖南科佳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佳商业”)于2015年10月30日提交挂牌申请材料,2016年1月27日取得同意挂牌的函,2016年3月1日正式挂牌。科佳商业取得挂牌同意函后至挂牌日2016年3月1日期间,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科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佳投资”)支付207.5万元,于2016年6月30日全部收回。科佳商业未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挂牌后,科佳商业控股股东科佳投资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为1520.74万元,占2015年净资产比例32%。

  股转系统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27条的规定。时任科佳商业董事长、财务总监对以上资金占用进行了审批,董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决定对科佳商业及其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窦晓昆、董事会秘书刘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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