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温州监管分局对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文华,该行存在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股权投资的违法违规事实。
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温州监管分局对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温银监罚决字〔2017〕16号)。
决定书显示,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文华,该行存在贷款资金被违规挪用于股权投资的违法违规事实。
温州监管分局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民生银行温州分行罚款人民币3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