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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纳塔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工伤事故遭安监局罚款25万元

发布时间:2018-01-18 17:15:4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索纳塔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浙江索纳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2017 年 11 月 30 日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嘉兴市秀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子公司及公司

  近日,索纳塔发布公告称,公司子公司浙江索纳塔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于2017 年 11 月 30 日发生一起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嘉兴市秀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暨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曹国良出具了(秀洲)安监罚﹝2018﹞ 1 号、(秀洲)安监罚﹝2018﹞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书显示,2017 年 11 月 30 日下午 16 时许,子公司值班长在未佩戴安全帽与安全绳的情况下,擅自携带工具走上检修平台对正在运行的翻转行车进行维修,因维修时扳手发生打滑,失去重心从 3.5 米高的检修平台坠落至水泥地面,后因伤势过重死亡。

  安监局认为,子公司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不落实,现场安全监管缺失,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开展不足,未有效督促员工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嘉兴市秀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子公司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监局认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曹国良未能督促组织子公司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未及时督促组织消除作业现场事故隐患,致使员工违法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嘉兴市秀洲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曹国良罚款37942.25的行政处罚。

  索纳塔称,事故发生后子公司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对公司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整改,确保公司生产安全进行,同时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的调查。子公司将及时缴纳罚款并认真吸取本次教训,加强内控管理,积极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索纳塔新型墙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7月1日,是一家致力于生产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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