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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世小渔山餐饮有限公司因商品未明码标价被发改委罚款1000元

发布时间:2018-01-12 09:27:56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号,对北京盛世小渔山餐饮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案作出处罚。据悉,北京盛世小渔山餐饮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号,对北京盛世小渔山餐饮有限公司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案作出处罚。

  据悉,北京盛世小渔山餐饮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95号餐厅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牛栏山二锅头酒”三款不标明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给予北京盛世小渔山餐饮有限公司1000元的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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