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黄红云因短线交易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8]第3号)。
监管函显示,经查,黄红云作为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金科股份26.25%的股权,其中直接持有金科股份9.32%的股权。2017年12月25至28日期间,黄红云通过二级市场连续买入金科股份股票合计1613.84万股,成交金额7902.8万元;12月28日黄红云因误操作卖出金科股份股票185万股,成交金额909.95万元;12月29日黄红云再次买入金科股份股票317.09万股,成交金额1577.54万元。黄红云的上述股票买卖行为构成《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深交所指出,黄红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规定。深交所希望其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