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2017年12月)显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三)项,北京媛薇雅化妆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
北京媛薇雅化妆品有限公司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被罚没1.3万元
近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发布北京卫生监督行政处罚公示(2017年12月)显示,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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