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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龙精密实控人因股票发行信披违规被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发布时间:2017-12-28 13:34:30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监管公告显示,海龙精密实际控制人张陈松娜、张家龙因构成股票发行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12月27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监管公告显示,海龙精密实际控制人张陈松娜、张家龙因构成股票发行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海龙精密实际控制人张陈松娜、张家龙与公司股票发行对象福建创新同福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华兴漳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优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优先 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6 年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当公司 2016 年度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不足 3600 万元时,实际控制人需按 7 元/股+年收益率 12%的价格进行回购。

  上述协议签署后,张陈松娜、张家龙未告知海龙精密,导致公司在股票发行备案文件和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均未提及上述回购安排。

  张陈松娜、张家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细则》) 第三条的规定,构成股票发行信息披露违规。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 《股票发行细则》第三十条之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张陈松娜、张家龙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海龙精密前身为海龙精密零件(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8月15日。 2015年4月8日,公司名称由“海龙精密零件(深圳)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海龙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小家电配件及精密五金冲压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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