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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销售商品未标明价格 赤峰市悦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罚2000元

发布时间:2017-12-27 16:00:3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306号。赤峰市悦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依法受到处罚。经查,赤峰市悦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第306号。赤峰市悦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销售商品不标明价格依法受到处罚。

  经查,赤峰市悦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北京市东城区新世界百货一期V·GRASS专柜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钱包4款、围巾2款不标明价格。

  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赤峰市悦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给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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