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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香口鱼餐厅销售商品未标明价格被东城区发改委罚款500元

发布时间:2017-12-27 14:26:07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第3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香口鱼餐厅因销售商品未标明价格依法受到处罚。调查发现,北京香口鱼餐厅于2017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东城东直门内大街 193号经营

  近日,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发布第3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香口鱼餐厅因销售商品未标明价格依法受到处罚。

  调查发现,北京香口鱼餐厅于2017年11月22日,在北京市东城东直门内大街 193号经营时,违反了原国家计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8号)第九条的规定,销售“牛栏山陈酿白酒500ML、牛栏山陈酿白酒250ML”两种不标明价格。

  北京市东城区发改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规范价格行政处罚权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第(二)项及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北京香口鱼餐厅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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