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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柏文熊贸易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的儿童玩具被罚没4800余元

发布时间:2017-12-22 13:15:12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柏文熊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玩具(布艺波点兔),被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

  记者从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柏文熊贸易有限公司因涉嫌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玩具(布艺波点兔),被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朝)质监罚字[2017]44号。

  决定书显示,该单位生产的布艺波点兔儿童玩具(规格:21cm)在质检总局组织的2017年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产品质量国家专项监督抽查中,经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塑料袋或塑料薄膜项目不合符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标准,依据《2017年电子商务儿童玩具(塑胶、弹射、毛绒布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实施方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严重不合格。

  经调查,受检单位北京星马环球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布艺波点兔儿童玩具,是由北京柏文熊贸易有限公司委托青岛抱抱宝贝玩具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柏文熊贸易有限公司在北京无库房,由青岛抱抱宝贝玩具有限公司直接在青岛发货。该批产品生产批量为36个,售出22个(其中有3个被质检机构抽样,最终由网监中心处置),剩余库存14个,2017年11月15日,对库存的14个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现无库存;该产品吊牌价格为89元/个,网售标价为59元/个,因为活动促销的原因实际平均售价为47.8元/个,成本价为25元/个,以网售标价计算货值金额2124元,违法所得501.6元。

  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出,北京市柏文熊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玩具(布艺波点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责令该单位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布艺波点兔,并没收违法生产的不合格的14个“柏文熊”牌布艺波点兔(规格型号:21cm);处违法生产该批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4300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501.6元,罚没款合计4801.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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