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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 新能泰山和4名高管被警示

发布时间:2017-12-22 10:44:46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前期对新能泰山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新能泰山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

  12月21日,新能泰山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 2017 年 12 月 18 日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前期对新能泰山开展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山东公司)为新能泰山的关联方,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和山东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均为新能泰山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子公司)。对于因华能山东公司代收热电子公司售电款并按热电子公司资金需求申请拨付代收售电款等业务,产生的华能山东公司与热电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新能泰山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和披露程序,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山东监管局决定对新能泰山和公司董事长吴永钢、总经理司增勤、总会计师王拥军、董事会秘书刘昭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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