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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新牧(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被罚3.1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22 10:44:46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近日,中建新牧(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被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海)质监罚字[2017]181号。

  近日,中建新牧(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被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京(海)质监罚字[2017]181号。

  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海淀区安河家园12号楼内1部电梯进行现场检查,该电梯设备注册代码为30101101082017040184,使用管理单位为中建新牧(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单位提供有这部电梯的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17年8月25日,且未能提供其它有效期内的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现场检查时,该电梯处于使用状态。根据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这部电梯。

  该单位接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后,将该电梯停用。此外,该单位向检验机构申请了复检,提供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显示检验日期为2017年10月30日,结论是复检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2018年8月。

  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出,中建新牧(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使用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北京市海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罚款3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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