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闽保监罚〔2017〕112号)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人寿福州中支)因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14.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经查,新华人寿福州中支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间,新华人寿福州中支举办的12场银保渠道产说会中,在介绍保险产品时存在“本金”表述,上述产说会共签单13件,已收保费226018元。
新华人寿福州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决定对新华人寿福州中支处以14.5万元罚款,并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