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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皇氏集团收深交所监管函

发布时间:2017-12-15 15:05:57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顾志鸿
监管函显示,2017年4月28日,皇氏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说明》议案,根据盈

  深交所15日公布关于对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 190号)。

  监管函显示,2017年4月28日,皇氏集团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相关重组方对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说明》议案,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补偿责任人徐蕾蕾应于2017年9月30日前对公司做出现金补偿3,294.98万元。

  2017年11月25日,皇氏集团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所持股票遭遇平仓被动减持问询函回复的公告》称,徐蕾蕾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于2017年9月30日前筹集足够的现金对公司进行补偿,向公司提交书面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补偿款。皇氏集团同意补偿责任人徐蕾蕾变更业绩承诺,未及时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深交所指出,皇氏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7.6条的规定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4.5.6 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014年12月更名为皇氏集团公司,主要从事乳制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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