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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项信披违规 太化股份及3名责任人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发布时间:2017-12-15 14:59:34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顾志鸿
公告显示,经查明,太化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太化股份2014年多次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收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上海证券交易所14日发布对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化股份)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公告显示,经查明,太化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太化股份2014年多次通过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收入,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公司2014年年报未完整披露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告指出,太化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赵敏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认真对待并审慎处理2014年年报的编制工作,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时任公司年审会计师王玉才、王增民未能勤勉尽责,未对公司年报保持充分合理关注,未发现虚增收入事项并审慎出具审计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也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决定对太化股份和时任董事兼财务总监赵敏、公司2014年年审注册会计师王玉才、王增民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上述纪律处分,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太化股份成立于1999年2月2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4,402,025元。主要开发、研制、生产、销售化学肥料、煤焦深加工产品等。公司于2000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2017年前三季度,太化股份实现营业收入6.97亿元,同比下降32.92%;净利润-3866.87万元,同比下降61.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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