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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违规 中国武夷董事长等12名董事、高管收监管函

发布时间:2017-12-14 14:45:53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对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116号”显示,由于“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

  近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发布的“关于对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7]第116号”显示,由于“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丘亮新、刘晓群、林群、林秋美、徐凯、童建炫、王贵长、林添茂、潘琰、颜永明、周辉芳、林金铸收到监管函。

  资料显示,2016年4月至11月期间,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竞价交易出售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泉啤酒”,股票代码600573)股份33.24万股,出售直接持有的惠泉啤酒股份1,215万股,共实现投资收益128,606,747.33元,但该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监管函指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第9.3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丘亮新、总经理刘晓群、副董事长林群,董事林秋美、徐凯,独立董事童建炫,时任董事王贵长、林添茂,时任独立董事潘琰、颜永明,时任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辉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金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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