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公布对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莆银罚【2017】3号)。
文件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未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报告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决定对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公布对招商银行莆田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莆银罚【2017】3号)。
文件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未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报告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市中心支行决定对招商银行莆田分行处人民币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