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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地保险凌源营销服务部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辽宁保监局处罚

发布时间:2017-12-14 13:55:23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许蓉
12月13日,辽宁保监局发布辽保监罚〔2017〕60号处罚决定书,指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用、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辽宁保监局

  12月13日,辽宁保监局发布辽保监罚〔2017〕60号处罚决定书,指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用、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辽宁保监局对中国大地保险凌源营销服务部处罚款共计22万元,并对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刘海荣罚款共计6万元。

  处罚文件显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经营期间,该营销服务部将刘海荣等业务人员的部分业务虚构为车冠儒、高阳等77名个人代理人的代理业务,套取手续费34.51万元。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刘海荣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罚款12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刘海荣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

  2017年1月至2017年8月经营期间,该营销服务部以修改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中发证日期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中转移登记日期等方式,将过户时间在一年以内的过户车辆按照非过户车辆进行承保,涉及保单23笔。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刘海荣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编制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凌源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刘海荣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综上所述,辽宁保监局对中国大地保险凌源营销服务部处以罚款合计22万元;对刘海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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