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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 御嘉支付有限公司遭罚4万元

发布时间:2017-12-13 14:05:57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的支付结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御嘉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4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12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发布的支付结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御嘉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4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违反预付卡业务管理规定 御嘉支付有限公司遭罚4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御嘉支付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23日在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李珍,公司主要经营北京市及河北省范围内的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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