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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特电机”研报估值不审慎 海通证券施毅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2017-12-13 13:07:59  |   来源:千龙网  |   作者:佚名  |   责任编辑:杜维一
上海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称由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4篇“江特电机”研究报告估值倍数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审慎”,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近日发布公告,称由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4篇“江特电机”研究报告估值倍数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审慎”,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已对报告制作人和署名人施毅出具警示函。

  公告显示,上海证监局对海通证券发布“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研究报告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2017年7月30日至9月19日期间,海通证券发布4篇“江特电机”研究报告。报告中通过调整估值倍数方式,即“给予2017年45倍估值”至“给予2017年50倍估值”、“给予2018年70倍估值”,将“江特电机”6个月内目标股价从7月30日的13.05元提升至8月8日的15元、9月12日的28元。估值倍数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审慎。

  公告指出,上述研究报告中标注“资料来源:公司年报(2015-2016),海通证券研究所”,未载明引用信息来自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上市公司相关公告等,信息来源标注不完整。

  上述行为不符合《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等规定。施毅作为上述4篇“江特电机”研究报告的制作人和署名人,对报告内容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施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其严守合规底线,严格遵循客观、审慎、专业等执业原则,切实提高研究报告的制作质量。

  海通证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国内最早成立的证券公司中唯一未被更名、注资的大型证券公司。海通证券A股于200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完成定向增发,H股于2012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15年完成H股定向增发,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115.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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